喜欢吃带鱼 发表于 2005-3-19 17:12

玩出火来了。

绝地骄雄 发表于 2005-3-19 17:19

口水战?什么时候啊

魏公子 发表于 2005-3-19 17:19

咳咳
禁止发言一段时间也就是了
是人总有脑子一热的时候
大概赔钱了心情不好吧?

只好换个马甲再来了
以前的水都白灌了

kkjkk 发表于 2005-3-19 17:22

o

jjmmk 发表于 2005-3-19 17:23

大家来这里是为了交流的,

大家来这里是为了交流的,
打口水战实在好无聊,
有劲干吗不使到股市上去,
赚钱才是真英雄!

文莫 发表于 2005-3-19 17:23

大家来这里是为了交流的,
打口水战实在好无聊,
有劲干吗不使到股市上去,
赚钱才是真英雄!

markel.sun 发表于 2005-3-19 17:31

大家都是来学习交流的,对于此类人就该严惩

LQQ 发表于 2005-3-19 17:44

家有家规、国有国法!!!
“以后凡口水帖,经版主多次劝说仍不听者,禁止登录。"
为MACD的版规,要一视同仁。
中国坏就坏在有法不依。

fenying 发表于 2005-3-19 17:52

被判了无期,还不能保释!

xialifeng 发表于 2005-3-19 18:03

坚决支持

joney_zhang 发表于 2005-3-19 18:08

那她可以换帐号的啊

locuios 发表于 2005-3-19 18:23

支持!

知行合一 发表于 2005-3-19 18:24

大家来论坛是学习的
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。
多次沟通联系无济于事,
支持实战版的处理意见。

我是风 发表于 2005-3-19 18:32

支持!

梦幻62 发表于 2005-3-19 18:41

怎么回事,支持

yhh_13054128175 发表于 2005-3-19 18:41

坚决支持铁血大旗、铁血股圣二位会员自由表达思想观点。
鄙视道貌岸然,别有用心,引君入瓮的托。

郑千万 发表于 2005-3-19 19:39

遵守规定,口水战无聊。

yufeng_2 发表于 2005-3-19 19:43

存在滴就是合理滴

tomorrw9 发表于 2005-3-19 19:47

学习了,谢谢。。。。。。。

天地友情 发表于 2005-3-19 20:34

千万别枪毙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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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: 对铁血大旗、铁血股圣的处罚公告